严把经营“准入关”。督促各街镇按“控制总量、方便群众”的原则,在限放、燃放区域科学设置烟花爆竹零售店或临时零售点;联合区公安局、区供销社及相应街道共同对通惠街道、新盛街道2个集中燃放点周边合理设置临时零售点17家。
严格经营安全监管。持续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旺季专项安全检查,重点对批发企业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超量储存、超高堆放以及堵塞通道,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零售店(点)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在零售店(点)周边燃放烟花爆竹或使用明火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以来,共计检查烟花爆竹零售店(点)56家,发现问题隐患79条,均已完成整改。
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强化打非治违宣传发动,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打非常识和举报奖励办法,形成政府广泛宣传、群众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加强检查巡查力度,以三角镇、隆盛镇、永城镇及城乡结合部、老旧厂房、闲置仓库、废弃学校等场所为重点,全面摸排各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2024年四季度以来,共查处11起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案件,共查获非法烟花爆竹1942件,行政拘留6人,行政处罚13.64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