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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907069L/2022-00535 [ 发文字号 ] 渝应急发〔2022〕44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应急保障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局
[ 成文日期 ] 2022-07-25 [ 发布日期 ] 2022-09-26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进一步做好极端灾害情况下救灾救助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

关于进一步做好极端灾害情况下救灾救助

工作的通知

应急发〔202244号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应急局、消防救援支(大)队

近日,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极端灾害情况下救灾救助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22178),对做好极端灾害情况下救灾救助工作、做细做实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作出安排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扛起政治责任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政治责任感,把极端灾害情况下救灾救助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与抢险救援工作同部署、同推进。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针对暴雨洪涝极端灾害,从最不利情况出发,做最充分准备,健全完善救灾救助预案,落细落实各项措施,严防极端情况下准备不足、应对无措。

二、坚决落实包保责任制,确保不留工作盲点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区县要切实加强对极端灾害情况下救灾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坚持分级分片的包保责任制,推动责任体系延伸到最基层;要结合实际,以村(社区)为单元,细化预案方案,统筹考虑本地居民、外来务工人员、游客等,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应急管理部门要区分不同灾害类型,提前划定需转移和需救助人员范围,加强与消防救援队伍信息共享和力量对接,支持消防救援队伍预置救援力量,明确人员转移和救助任务内容,并加强统筹调度和力量配置。

三、提早组织转移避险,妥善做好安置救助

各区县要落实灾害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提前组织人员主动转移避险,细化人员转移方案,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充分运用通信大数据等手段,持续调度统计紧急避险转移、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人数动态更新情况,因电力、通信中断等暂无法通过报灾系统报送灾情的,可通过卫星电话等渠道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各区县要按照渝应急发〔2022〕35号文件要求,提前开放集中安置点,细化人员安置方案,备足生活物资,确保群众基本生活。加强集中安置点管理服务,强化安全管理,严防群众擅自返回造成人员伤亡。统筹做好集中安置点环境消杀和疫情防控,防止“大灾之后有大疫”。

四、保障受困群众基本需求,及时配送生活物资

各区县要组织消防救援人员、基层干部、志愿者等各方力量,深入楼栋、村组逐户排查受灾情况,解救被困群众。对于安全有保证、暂未转移的受困群众,要综合研判洪涝退水时间、电力和通信恢复等情况,细化完善紧急生活救助方案,加强食品、饮用水等基本生活保障物资和急需药品的运送发放,全力解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消防救援队伍要充分发挥主力军和国家队作用,主动对接灾区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在开展受困群众救援转运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开展救灾物资配送发放,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五、加快抢修保通保供,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各区县要针对极端暴雨洪涝灾害,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尽快排水排涝,调集专业力量,及时抢修受损的水、电、气以及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帮助灾区群众尽快正常恢复生产生活秩序。针对山丘区因山洪、地质灾害等导致道路交通、通信中断造成的“孤岛”,要迅速组织力量深入一线了解实情,努力抢修保通,全力调运发放基本生活保障物资。消防救援队伍要积极协助灾区对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进行排涝清淤等工作,支持帮助灾区尽快恢复公共服务设施运营。

六、深入灾区一线,加强对救灾救助工作的指导帮扶

各区县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分析研判,及时派出工作组深入灾区一线摸清实情,并根据预案规定迅速启动救灾应急响应,及时调拨救灾款物给予支持。各区县要根据渝减委〔2022〕1号文件要求,针对灾害多发易发或预判可能发生重特大灾害的地区,提前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并充分利用基层储备库点前置、下沉储备,确保灾后各类物资能迅速发放到位。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启动群众救助帮扶机制,加强协调联动和有效衔接,加大特殊困难群体的倾斜支持,形成救灾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合力。

七、发挥好信息平台作用,精准对接受灾群众的救助需求

应急管理部已经开发部署“灾害应急救援救助平台”,主要为受灾群众求救求助、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抢险救援行动、应急管理部门掌握处理救援救助需求等提供信息化支撑。各区县要认真做好推广使用,提高公众对平台的知晓度,定期开展平台实操演练,落实专人负责,确保灾时顺畅运行。重特大灾害发生后,立即启用平台,组建工作专班,迅速核实求救求助信息,及时回应群众需求,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救助。

八、加强宣传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各区县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完善信息发布机制,重特大灾害发生后,通过新闻发布会、主流媒体、官方网站等渠道及时发布抢险救援救灾工作动态。密切关注网络平台信息,特别是求救求助、人员安置、物资保障等方面信息,迅速核实了解、及时回应,同时,对不实信息要认真调查、及时澄清,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

202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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